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做好我集团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离校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 各学院派专人前往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外皮、内芯、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毕业证和学位证签领登记表等物品,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
上午 8:30-12:00,长安校区各学院在教务科领取;雁塔校区各学院在教务二科领取。
2.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2:00之前,请各学院将毕业证、学位证签领登记表及剩余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送交长安校区教务处教务科。
3.凡未交清学费学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暂由学校代管,待学生交清学费后发放,各学院在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时请认真审核学生是否交清学费。
4.毕业证、学位证签领登记表将做为学生学历文凭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存档。学生在毕业证及学位证签领登记表上签字时,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切忌涂改、乱揉、乱画,否则,将无法归档!
5.请提醒学生在领到毕业证及学位证时再次认真核对两证上的相关信息,同时,在7月2日后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核对本人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若有错误,请务必于7月4日(星期三)前到长安校区教务处教务科办理更改手续,以免对以后的工作、学习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过期将无法进行更改。
6.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交清学费的学生,凭财务处出具的完费手续单前往学院办公室在毕业证、学位证签领登记表上签字,学院在确认学生交清学费,并在毕业证、学位证签领登记表上签字,并给学生出具《欠费学生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介绍信》(具体格式见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凭此介绍信和完费手续单到长安校区教务处教务科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
附件:欠费学生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介绍信.doc
教 务 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