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和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共休假8天(9月30日-10月7日),9月2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其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假日,放假1天;10月1日(星期一)—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假日,放假3天;10月4日(星期四)补休9月29日(星期六)的公休; 10月5日(星期五)补休9月30日(星期日)的公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正常公休。具体课程调整见附表。
二、作息时间调整安排
根据学校2012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我集团实行统一作息时间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到次年4月30日止,实行冬、春季作息时间(具体作息时间见附件)。
三、值班安排
全校各单位9月30日-10月3日须安排工作值班,值班地点在各单位办公室。学工系统值班由学生处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校务楼、雁塔校区办公楼、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和家属区的安全值班由后勤第一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1.各单位工作值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长安校区),85308110(雁塔校区)
3.乘车安排
按后勤第一集团通勤车服务中心的安排执行。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安排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安排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请各单位在9月28日 (星期五)17:00时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
2.加强校园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公安处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安排部署好两校区24小时值班,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管理。放假前,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教学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非法集会。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后勤第一集团、后勤第二集团要做好放假期间学校通勤车、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祝全校师生员工:
阖家团圆,节日快乐!身体康健,诸事顺意!
校长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