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对我集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以下简称“何崇本”)、“优秀研究生”等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
顾问:何志龙、丁虹
组长:李秉忠
成员:李秉忠、杜海斌、齐耐心、柴永昌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安排
1、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按照研究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2、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班(名额分配见附件1)。在个人提交申请后,由班级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并确定推荐人选,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3、关于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各班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一名候选人,由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2名优秀研究生干部。
4、时间安排:学生本人申请提交材料时间于11月19日截止,各班于11月25日11:00之前向学院提交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材料,学院审核结束后公示三天。
三、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安排
1、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按照研究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2、申请该奖项的同学请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材料提交时间于11月19日截止,由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确定后与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一起公示三天。
四、优秀研究生评选安排
1、评选对象:2013级少数民族骨干和支教团类别学生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工组,由学院评选推荐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2、申请该奖项的同学请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材料提交时间于11月19日截止,由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五、几点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时各班要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成员除班委成员以外须有普通学生1-3名。班级评选小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2013、2014级各班评选推荐的“园丁助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助人选不得重复出现。
3、学生个人提交材料:《申请表》(注:《申请表》“科研成果栏”发表论文填写规范:作者者.文献题名.刊名,年(期):起止页码.)、《成绩单》、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材料。
5、各班评选小组在评选结束后要撰写并提交《××班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各奖项申请者人数,评选推荐标准(或评选依据)、评选推荐过程、评选推荐结果、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等。
6、各班上报材料:推荐获奖助者的申报材料,评选说明书,各奖项评选汇总表(见学校通知附件)。
附件:
1、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各班名额分配表FileUp/Files/2015youxiubiyeyanjiushengmigne.xls
2、申请表FileUp/Files/2015youxiubiyeyanjiushengmigne(1).xls
3、学校相关通知FileUp/Files/1yanjiushengyuantongzhi(2).doc
太阳成集团tyc539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