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师教发[2000]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我集团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办法
教务处按一定比例(不小于50%)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随机抽检,抽取比例和名单另行公布。
二、抽检标准及要求
1.检测论文(设计)的文字重复率(复写率和引用率)在30%以内(含30%)视为合格,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
2.初检不合格的论文(设计)(30%—50%),须认真修改,经指导教师复审同意,提交教务处进行复检,达到重复率不超过30%,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初检论文(设计)的文字重复率超过50%(含50%)者,须作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三周,经所在学院毕业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提交教务处进行复检,达到重复率不超过30%,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答辩之前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者,提交所在学院毕业论文答辩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初检不合格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论文初检日期为4月15-20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将今年抽检的要求及时传达给指导教师和学生。
3.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对学生论文进行全方位严格把关。学生提交论文之前应取得指导教师书面同意(模板见附件,学院留存),如无指导教师书面同意,则不接收其论文,后续不安排其答辩。
4.为保证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要提前准备,提前将全部学生的论文收齐备查,在接到抽检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交学生论文电子版,供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5.教务处于收到论文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反馈检测结果,对于初检文字重复率超过50%(含)者,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恒超 联系电话:85310329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同意书.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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