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出血热疫苗接种程序要求,校医院为2015年4月前进行了出血热疫苗基础免疫的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加强第三针免疫接种,现将加强免疫接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种对象:
凡2015年3、4月接种过基础免疫两针出血热疫苗的教职员工。
二、 使用疫苗:
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双价疫苗。
三、 接种方法与部位:
1. 加强免疫:在基础免疫后一年加强接种一针次。
2.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四、 接种时间:
3月30日、31日(周三、周四) 每日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9:00
五、 接种地点:
雁塔校区、长安校区校医院
六、 接种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16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不予接种;
2.发热、急性期病人、严重慢性疾病、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癫痫、脑病患者不得接种;
3.过敏体质、患过敏性疾病、对生物制品和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不得接种。
七、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办公室做好安排,及时通知教职员工携带有效证件到校医院进行接种。
校 医 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