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太阳集团tyc539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06点击量:

太阳集团tyc539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

实验班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现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太阳集团tyc5392015级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滚动进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进能出”的实验班学生流动机制,遴选乐教适教的学生进入“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三、考核要求

(一)“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中期考核包括文化课成绩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文化课成绩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权重占70%;综合素质面试权重占30%。

(三)学院成立由院长领导、涵盖各方向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具体考核方案由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后1/3学生调整出实验班,但可参加实验班二次选拔。

四、监督与申诉

(一)学院党委监督中期考核过程。

(二)学院在中期考核过程中随时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