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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点击量: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17年人员补充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各单位要以学校和本单位学科及“十三五”队伍建设规划为基础,按照“重点建设、重点投入”的原则,围绕建设一流学科聚合团队,做好人才储备;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亟需的学术骨干;同时要重视高层次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特色学科专业及长线专业骨干人才补充,巩固教师教育特色,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坚持标准。人员补充仍然坚持“高素质、高学历、高水平”的原则。新补充人员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原则上均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科研院所或相关高水平专业院校学习;特别应优先补充具有海外学习、研究或在高水平学术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三)优化结构。各单位要通过人员补充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学科研人员队伍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各单位要试点推行聘用外籍教师制度,将引进外籍教师作为优化我集团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国际化,提升学校在国际高等教育和学术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 (四)强化综合。各单位应特别重视交叉学科、应用学科师资补充工作,以上学科应以解决国家和区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需求为导向,增强我集团教学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争取社会资源,加快我集团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转变。 二、补充条件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文、理基础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在海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二)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外籍教师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外籍专业教师)。 (四)非外语专业人员外语成绩应达到国家公共外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水平或通过校内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同等条件下,GRE、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达到我集团出国研修要求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人员补充计划。各单位应围绕我集团学科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十三五”规划,认真查找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学科、专业、队伍建设发展需求,综合本单位发展规模、人员流动、自然减员等方面的因素,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确定补充计划。 (二)分类编报人员补充计划。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单独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试点推行外籍教师补充工作,单列外籍教师聘用计划;单列师资博士后、全职博士后和外籍博士后招收计划,积极吸引高水平大学应届博士全职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积极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统筹好专业技术岗位与个别教师岗位调整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内部转岗工作。凡教师中有符合转岗交流条件而未转岗的学院,原则上不得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计划。 (四)严格计划编报程序。各单位要重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作用,人员补充计划须在征求学科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上报。计划经学校批准后将作为2017年度增补教学科研人员的重要依据,如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计划。 (五)积极完成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目前人员补充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单位,要抓紧时间,积极物色和考察推荐,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 四、报送时间及资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4日17:00前将《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申报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校务楼406室,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6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snnu.edu.cn。 其他人员补充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