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7届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1、评选对象:2017届毕业研究生中的研究生干部,包括班级干部和研究生会干部。
2、评选方法:在个人提交申请后,各班评选小组在广泛征询班级同学意见基础上,每班向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院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2名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1、评选对象:2017届毕研究生各班级干部和党支部干部。
2、评选方法:在个人提交申请后,各班评选小组在广泛征询班级同学意见基础上,每班向学院推荐1名干部,学院评选委员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三、公示与表彰奖励
1、各班在确定推荐人选后应在班级中公示至少1天,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2、学院评选委员会审核、确定后的优秀生干部在院内公示3天。
3、学院最终确定的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由研究生院进行表彰奖励。
4、学院最终确定的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院给予表彰、颁发奖品。
四、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申请提交材料时间于11月7日截止,各班于11月11日11:00之前向学院提交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申报材料和班级评选材料)。
附件1:《校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http://202.117.156.209/upload/file/20161103/2016110315240509509.doc
附件2:《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http://202.117.156.209/upload/file/20161103/20161103152408438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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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