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管理,通过新生学长“帮、传、带”与结对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学长在“助管”、“助学”、“助教”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和帮助2016级新生更好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顺利实现人生发展阶段和学习方式的关键性转换,形成良性激励促进学长提升的常态化机制,自2016年9月至今,我集团勤助实践项目“彩虹使者”实施已满一年,根据《太阳成集团tyc539本科新生学长制实施方案》,我集团将开展“彩虹使者”工作项目考核、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
1. 考核对象:所有被选聘为2016级太阳成集团tyc539勤助实践项目“彩虹使者”的新生学长。
2. 评优对象:申请参与评优并提交《“学长制”评优工作报告》的新生学长。
二、考核评优具体内容
1. 考核总分计算方法:辅导对象评价成绩×50%+学院评价成绩×50%。
2. 考核分数的构成:①辅导对象评价成绩:辅导对象结合新生学长日常工作情况,对新生学长的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分两学期进行百分制综合评价打分,根据每名新生学长的辅导对象所打平均分产生该学长的评价成绩。具体细则见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539学长工作内容评价表》;②学院评价:由学院学工组成立评议小组,根据新生学长的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及新生学长提交的《太阳成集团tyc539学长制工作记录本》对新生学长工作成果进行百分制分数评价,重点考察工作日志的撰写情况。
3. 评优的具体内容: 由学院学工组评议小组,对申请评优的新生学长提交的《“学长制”评优工作报告》进行审查打分。《“学长制”评优工作报告》不得少于1500字,报告内容可包含本人参与“学长制 ”一年以来工作表现、业绩、能力、态度以及参评优势。
三、考核评优程序
1. 所有新生学长于9月18日前上交《太阳成集团tyc539学长制工作记录本》,参与评优的新生学长需在9月20日前提交本人《“学长制”评优工作报告》。
2. 学院成立评议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辅导对象评价、学院评价及辅导成果认定。
3. 学院评议领导小组对建议考核等次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考核、评优结果的使用
1.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奖励、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2. 考核结果优秀的学长,根据《太阳成集团tyc539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给予德育成绩适当加分,颁发奖状,在下一年度学长选聘时优先考虑。
3.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长,取消选聘录用资格。
太阳成集团tyc539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