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成集团tyc539“卢兴轩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及《太阳成集团tyc539“子昊、加胜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集团将开展2017-2018学年度“卢兴轩助学金”及“子昊、加胜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详见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539“卢兴轩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及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539“子昊、加胜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539卢兴轩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539子昊、加胜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二、评审进度安排
1. 按照评选办法时间节点,学生自主申请并提交材料。
2. 班级评议上报阶段。各班级采取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班级助学金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讨论,填写评议意见并上报学院评审。
3. 学院审核评审阶段。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对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评议,确定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太阳成集团tyc539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