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维护我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提高我集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21﹞号令)和《太阳集团tyc539关于清理超学习年限研究生相关工作的暂行规定》(师研﹝2016﹞1号)(附件1),研究生院定期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籍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经核查,截止目前共有189名博士研究生以及83名硕士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名单见附件2)。现将其限期毕业时间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超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处理办法
1. 2010级博士研究生弥曼等44人,在校时间即将满8年,限期2018年上半年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2. 2011级博士研究生马鑫焱等58人,在校时间即将满7年,限期2019年上半年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3. 2012级博士研究生罗荣等87人,在校时间即将满6年,限期2020年上半年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二、超期硕士研究生处理办法
1. 2013级硕士研究生马晶晶等7人(学制3年,在校时间即将满5年),2014级硕士研究生冯汝阳等19人(学制2年,在校时间即将满4年),限期2018年上半年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2. 2014级硕士研究生苏成贵等22人(学制3年,在校时间已逾3年),2015级硕士研究生李欣然等35人(学制2年,在校时间已逾2年),限期2019年上半年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联系相关研究生导师,核实超期未毕业研究生的信息并通知到每一名超期未毕业研究生,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退学,学校将注销其学籍。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9日
太阳成集团tyc5392018年超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
超期研究生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