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7号)的有关精神,现就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集团2014、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限
2014年度入选项目: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
2015年度入选项目: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
三、考核内容
1.项目责任人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带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
2.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目标与措施以及有关建议。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校内考核
1.项目责任人撰写总结报告(8月15日至9月9日)
项目责任人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提交至本人所在单位。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入选项目以来,项目责任人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带动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规划,具体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2.所在单位考核(9月12日至9月14日)
入选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可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并对项目责任人的总结报告形成书面审查意见报送学校人事处。
3.学校审查并撰写学校总结报告(9月15日至9月16日)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责任人的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其个人总结报告、单位审查意见撰写学校对该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将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省教育厅考核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项目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充分认识年度考核的重要性,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同时,项目责任人要切实统筹安排好未来几年的项目研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努力产出创造性成果。
2.入选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积极为本单位入选项目研究提供相应条件,督促项目责任人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入选项目的管理考核工作。
3.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入选项目所在单位要紧密联系,积极配合,加强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附件:1.我集团2014年和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一览表.xls
2.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年度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16年7月22日